2015-4-29 /
世界衛生組織(WHO)早在1998年即呼籲重視「癌因性疲憊症」,並在國際疾病分類編碼第十版(ICD-10)將癌因性疲憊症正式定義為疾病。癌因性疲憊症的致病機轉複雜,可能是因癌細胞刺激體內細胞發炎激素增加,身體長期處於慢性發炎狀態,影響癌症病患的免疫調控能力,導致患者很容易出現疲累、虛弱無力等症狀。因此,癌友需正視癌因性疲憊症為疾病,並接受醫師的診斷及治療。